王辉律师亲办案例
蒋某贩卖毒品罪
来源:王辉律师
发布时间:2020-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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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某在某医院工作,利用其工作经常接触精麻药品的机会对他人多次贩卖国家管制的精麻药品,后由于他人在其它案件中被逮捕并且供出向张某购买精麻药品的事实,后张某被公安机关立案同时被检查机关逮捕,检察机关贩卖毒品罪对张某起诉。

某家属找到了我为其辩护,在与所里办完手续后,我就成为某贩卖毒品罪的辩护人,在接手此案后我认真研究了该案的所有证据,发现该案证据比较确实、充分,无罪是不可能的,所以建议某做认罪认罚某也表示同意,由于此案实在侦查段我就进入,所以在自愿做认罪认罚的前提下我积极与办案检察官多次沟通结合其他情节最终检察院对张某的起诉量刑意见为26个月,已经获得减刑低于刑法规定的3年的起步刑,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在检察院起诉到法院后,我了解到由于张某有医疗工作经验,在看守房羁押期间对疫情防控起来很大作用,我申请法院对此事做补充侦查,法院同意,最终在法院阶段成功为某减轻徒刑4个月,最终法院判处张某22个月有期徒刑,某及其家属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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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王辉
  • 执业律所:
    陕西合天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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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6104*********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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